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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obe 官方宣佈:提供 Adobe Creative Suite CS2 Premium 軟體的合法永久使用序號,官方下載地址如下:
Adobe - CS2 Downloads / http://www.adobe.com/downloads/cs2_downloads/index.html
Creative Suite 2 Premium 版( Win / Mac 版)包括:
Adobe Creative Suite 2 軟體介紹
程式介面:英文
是否免費:免費
適用系統:Mac OS X v.10.2.8–v.10.3.8 / Windows 2000 / Windows XP
Creative Suite 2(Windows、Mac)
Acrobat 3D 1.0 for Windows
Acrobat Standard 7.0(Windows、Mac)
Acrobat Pro 8.0(Windows、Mac)
Audition 3.0(Windows)
GoLive CS2(Windows、Mac)
Illustrator CS2(Windows、Mac)
InCopy CS2(Windows、Mac)
InDesign CS2(Windows、Mac)
Photoshop CS2(Windows、Mac)
Photoshop Elements 4.0/5.0(Windows、Mac)
Adobe Premiere Pro 2.0(Windows)
2013/01/09 更新:
根據 Adobe 官方的解釋:從去年12月分開始停止 CS2 與 Acrobat 7 系列產品的啟用伺服器服務,為了確保使用該版本的「合法使用者」可以繼續使用這些產品,才因此決定直接發佈序號。
可參考「錯誤:無法使用啟用伺服器 | CS2 或較舊版的產品,Acrobat 7」連結所說明的:「從 12 月 13 日起,Adobe 停止使用 CS2 產品及 Acrobat 7 的啟用伺服器。若您安裝 Acrobat 7 或 CS2 應用程式,啟用程序將失敗並傳回錯誤,「無法存取啟用伺服器」。」
換言之, Adobe 官方此項措施並非「完全免費」、「完全合法授權」的發布,仍保留有版權使用的聲明;因此,如果是公司行號等法人機構,不建議在未有合法版權聲明的情況下使用該產品,以免未來有版權侵害等問題發生。
如同之前文章一再透露,我是美味書籤〈Delicious〉這項「古老」網路服務的長期使用者,對於美味書籤的使用我幾乎達到了「直覺」甚至「依賴」的程度,有很多我過去的網路訊息都儲存在美味書籤之中,而且沒有備份,對於之前Yahoo!想把美味書籤服務關閉的消息也讓我「歇斯底里」了一下,對於書籤服務能夠延續下去也讓我鬆了一口氣。

今天晚上看到消息,Yahoo!預告要停止delicious的服務了。
剛開始,我感到非常地錯愕,因為我本身就是delicious長期使用者,從Yahoo!併購之前便是,途中曾為了支持由台灣本土發展且竄起的書籤網站黑米與funP之故而一度閒置,不過在黑米式微之後(funP緊接黑米之後接收人氣時),我又回頭啟用了自己的美味書籤,最後便長期且低調的使用它。
那時,聽到delicious被Yahoo!併購之時,心裡總不是滋味,因為那時Yahoo!的管理頻頻出現負面消息,而且自己對台灣Yahoo!的印象也不是很好,不過後來安慰自己,被大公司併購總多一層保障,不過,到現在我知道我錯了!被大公司併購真的不等於這服務能夠長期延續下去。
延續「Facebook 的「讚」與「分享」元件的比較與推薦」以及「「讚」(Like)功能的安裝(for Blogger)」兩則文章的主題,這次紀錄一下關於「分享」(Share)功能的安裝方式如下:
Step 1:
登入 Blogger,進入「設計」並點選「修改 HTML」(強烈建議您在編輯範本之前,先儲存備份。)。然後,請尋找「</head >」。
Step 2:
將以下 CSS code 放置你想要的位置,其中「width」部份必須依你主文處的寬度來調整:
<a expr:share_url='data:post.canonicalUrl' name='fb_share' rel='nofollow' type='button_count'/>
<script src='http://static.ak.fbcdn.net/connect.php/js/FB.Share' type='text/javascript'/>
Step 3:
儲存範本(Template)即可。以上是引用網友「Facebook share counter button推文計數按鈕如何安裝」這篇文章的方法,作者也分享了位置微調的方法與相關看法,也建議讀者們能夠點選文章延伸閱讀一番。
有網友閱讀「Facebook 的「讚」與「分享」元件的比較與推薦」一文後詢問如何安裝 Facebook「讚」(Like)按鈕,Facebook 的 Social plugins 本身有提供 Like Button 生產器與說明的頁面,不過其功能較接近給單一頁面網址使用的,與多分頁模式的部落格相比似乎不太適合,因此我參考其他網友的文章整理出一下方法:
Step 1:
登入 Blogger,進入「設計」並點選「修改 HTML」(強烈建議您在編輯範本之前,先儲存備份。)。
Step 2:
將以下 CSS code 放置你想要的位置,其中「width」部份必須依你主文處的寬度來調整:
<iframe allowtransparency="true" expr:src=""http://www.facebook.com/plugins/like.php?href=" + data:post.canonicalUrl + "&layout=standard&show_faces=true&width=500&action=like&colorscheme=light"" frameborder="0" scrolling="no" style="border: none; height: 35px; overflow: hidden; width: 500px;"></iframe>
<div style='clear: both;'/>
以上 CSS code 參考海芋小站的「在Blogger上放上Facebook 的讚按鈕」一文。不過無法選擇按鈕樣式(Button Type),想選擇其他樣式的讀者可以連結到「Blogger Widgets」的這篇「Facebook Like / Recommend Button For Blogger」文章,內文有附「Like Button 生產器」,使用者能夠進行樣式及其它功能的微調。
Step 3:
儲存範本(Template)即可。此時,應該可以使用 Like Button 了。此外,除了以「iframe」方式安裝外,還有網友提供「XFBML」方式來呈現,請參考「Facebook Social plugins - Like Button 無痛導入」一文。
Facebook 社群網站中有兩種社群元件(Social plugins )非常類似,一種是「讚」(Like Button)的計數按鈕(有稱作貼紙,以下同),另一種是「分享」(Share)的計數貼紙。其中「分享」計數貼紙是較早期的 Facebook Widgets 社群功能,可認為是目前社群元件(Social plugins)的前身。
「讚」與「分享」使用上的不同
使用上,當讀者按下「讚」(Like)時,那麼被按下「讚」的網頁連結會直接出現在讀者的 Facebook 個人檔案,使用上非常方面,一個動作即可完成。但是它的缺點在於 Facebook 會直接抓取網頁內容作為文章摘要,讀者本身是不能修改的,因此如果該網頁存在有過多不相干訊息的話,也很容易讓 Facebook 摘入離題的摘要。
» Facebook「讚」(Like)功能的安裝教學(for Blogger)
與「讚」的是,當讀者按下「分享」(Share)時,首先會跳出一個工作視窗,讀者可以修正Facebook本身摘入的標題、內容或圖案,甚至讀者自行新增,等到讀者自行認定正確後,在分享到讀者本身的 Facebook 個人檔案。缺點自然是讀者比需多出數個步驟始能完成分享的動作。
» Facebook「分享」(Share)功能的安裝(for Blogger)
可說各有特色,有失有得。
部落格設計上,個人較推薦「讚」(Like)
對於部落格本身,為了讓社群功能最大話,自然是兩種功能兼具最好,不過有時為了版面本身的設計因素,或是為了讀者閱讀環境最佳化等考量,有時候往往只能選擇其一作為社群功能時,我個人認為應以「讚」(Like)為優先,有以下幾點理由:
1.「讚」只需一個動作:
我個人認為網路便捷性高時較能鼓勵網友多於分享,畢竟 Facebook 的摘入誤判屬於特殊情形,只要版面不必要得內容減少即可避免(也有 Facebook 本身的新功能進化)。
2.「讚」較容易被點選:
讀者會分享文章,通常在於讀者認文章程度不錯,並且達到可分享的程度時(當然有時是不論文章程度好壞,因打到讀者分享點而分享的),但是,有時候讀者雖然認為文章寫得不錯,但是還未達到分享的程度時,這時候「讚」較適合讀者的讀後情境,故「讚」的功能範圍較「分享」廣闊。
3.「讚」目前較普遍:
由於「讚」是屬於較近期的社群元件(Social plugins),因此目前各網絡頁面多以「讚」為優先。多數「分享」與「讚」併呈,較少見單獨「分享」的(多數是早期網站未作新增或更新的)。
4.「分享」有替代方式:
Facebook 另有將「分享」設置於書籤列超連結的「javascript」方式,而較喜歡分享的網友多數都使用該方式進行分享的,故分享按鈕會通常情形僅為計數功能而已。
當然,以上為個人觀念狹隘的意見,尚需端視讀者本身的網路習慣而定。
今天剛連上網路,隨即有網友說先前曾喧嘩一時的「Dell標錯價案」判決出爐了,不過大家對於判決書的焦點似乎不在判決結果與理由上,而是「附記事項」上。「附記事項」並不是判決書中所常見的主文與理由,而是該案的台北地院98北消簡17號判決書的判決理由之後,法院特別附註了一長段稱作「附記事項」的文字,尤其是當中的第三段:

如果想要增加 Tweetmeme button 在自己的 Blogger site 的話,我參考了「Tweetmeme Help」中的兩篇文章(文章一、文章二),進行了 Template 的編輯。
其中,在想要增加 Tweetmeme button 的地方增加以下語法: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tweetmeme_url = '<data:post.url/>';
</script>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http://tweetmeme.com/i/scripts/button.js"></script>
「TweetMeme Button」的解說中,使用者也可以自行選擇樣式(也好像只有 Compact 可以選擇)與短網址提供來源。再者,也可以增加以下語法,讓推文內容變成「RT @username title (link)」範本。
tweetmeme_source = '推特 username';

當了奇緣旅行誌的潛水讀者已久,直到最近才發現奇緣格主在某個文章的角落放置了 LinkWithin 這個部落格小玩意。 LinkWithin 是類似於「相關文章」輪播的部落格外掛,安裝方法非常簡單快速,我不到一分鐘就安裝成功了(英文苦手也行!),而且網路上早有許多安裝教學的文章流傳,例如以下兩則篇文章連結,我想就不必在本格獻醜教學了。(現在花太多時間寫部落格會被罵的!)
台灣博客來網路書店在 2006 年,辦理金馬影展套票出售業務,卻因為人為疏失,使得四百多位會員的個人資料外流,導致會員個人權益受到相當影響。關於網路購票外洩個人資料事件等相關資訊,可參考《金馬影展博客來網路購票外洩個人資料》一文:
博客來把我們的個人資料外洩了。
我們是購買今年(2007)金馬影展套票的觀眾。這次金馬執委會決定改變以往(觀眾親至年代售票端點)的套票劃位方式,購買套票的觀眾必須先加入博客來會員,事先登入博客來網站註冊套票上的序號,以換得購物車中的電子票券於劃位當天(11/10)進行劃位,
完成後博客來再將票券宅配到家。 但是11月5日傍晚5點左右,卻陸續有完成註冊的觀眾發現收到了一封「金馬-套票註冊成功信」,其中的內容除了自己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e-mail、電話、手機、地址,還有數十筆至300筆以上他人的資料。

相對於台灣眾多的網路相簿服務而言,在日本有個優質的相簿網站,稱作「fotologue」,當我們體驗了完全異於台灣網路相簿的服務之後,回頭看待台灣相簿網站所推銷的介面與服務,大概會對於彼此間明顯的落差感到十分地訝異吧。
「fotologue」是日本一家提供圖像攝影公司「amana」所製作的網站。最大的特色就是整個介面是以 Flash 所做成的,但是在大量使用 Flash 的情況之下,整體瀏覽速度並不因此產生遲緩的狀況。每個月所提供的 upload 限制是 20MB,這對於我本身以及一般使用者而言也相當足夠了。除此之外,在所記錄與傳遞使用的網頁設計上,以及整體介面的操作與互動裡,使用上非常的輕快,也可以感受到當中的程式架構是非常嚴謹的。
FireFox 瀏覽器所挾帶的強大功能,有一特點在於支援許多優秀的附加 Extension 套件之上,這些 Extension 套件依照使用者的需求不斷進化,並與 FireFox 本身進行更密切的結合,讓使用者藉由各自不同的 Extension 套件來強化個別的 FireFox。
不過隨著使用者安裝愈多 Extension 套件之後,右鍵選單會因為 Extension 套件的快捷鍵增加反而顯得複雜起來,甚至造成使用者的不便利。Menu Editor 套件可以將多餘的快捷鍵從右鍵選單當中「隱藏」起來,甚至於變換排列順序,讓使用者可以更方便的使用右鍵選單功能。
在「Firefox Add-ons」有 Menu Editor 的下載點,點選後即會自動安裝。
Menu Editor 1.2.6 (en-US) /
https://addons.mozilla.org/en-US/firefox/addon/710
Menu Editor 1.2.6 (zh-TW) /
https://addons.mozilla.org/zh-TW/firefox/addon/710
安裝及使用過程,可以參考以下兩篇文章:
FireFox 右鍵選單大改造 - Menu Editor [Forever Fish]
Firefox 的強大威力就是他有許多優秀的 Extension 套件,不過隨著你安裝越來越多的套件,右鍵選單也就變的落落長,有一些幾乎很少用到的,Menu Editor 這個套件可以用來把不會用到的右鍵選單刪除,只留下那些你常用到的 :)
Menu Editor-選單項目任我編 [海芋小站]
Menu Editor可以讓您自訂Firefox的右鍵選單,和功能表的選單樣式,和Personal Menu不同的是,Personal Menu有點像捷徑的功能。
在八月一日這天,老書籤網站 Del.icio.us 改版了。首先會注意到的,大概是原先的「del.icio.us」網址變成了「delicious.com」。不知道這樣的改變會不會讓使用者好記一點,雖然覺得舊網址也很簡單啦。不過我到覺得新頁面的設計多了很多色塊,感覺上比起之前的單調版面好很多,但一樣保持著之前的簡潔,不會因為改變版面而造成使用者使用上的落差或不便。

警告:以下文章有關「東京著衣案」之論述,如係於東京著衣實品店(非網路購物,如旗艦店)所產生之消費爭議,恐有不適用之餘地,請讀者對於內容再三參酌,謝謝。(2009/11/16 Update)
編者按:本文係依據發表日期有效之法規撰寫而成,日後法規如有修正,恕不更新本文內容。又所謂「七日猶豫期」之名詞在本文中皆以大眾習慣之「七天鑑賞期」用語替代(更何況消基會本身也用此名詞)。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以下稱消基會)在日前(7/24)發布《網拍一律不給退?業者已觸法!》新聞稿,內容表示消基會抽查多家「以企業型態經營網路拍賣的業者」,發現網路買家以「買家不得因個人觀感退貨」條款排除買家所享有的七天鑑賞期規定,認定業者牴觸消保法規定的相關解釋。
消基會表示,現今許多網路拍賣賣家,由於銷售量成長的關係,紛紛由C2C(Customer-to-Consumer)形式轉變為B2C(Business-to-Consumer)的網路賣家。也包括本身是B2C的業者進入網路拍賣平台進行網路交易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