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當台灣人共同度過了數月前那場相同屬於「安全危害」的真實體驗後,當潮寮毒氣發生後,或多或少都會有切身處地的類似之感,對於受害人們不但寄託於同情,更能給予更多的幫助與支持。
但是,直到現在,我卻只是不斷的訝異,訝異著台灣新聞在報導相關事件時,那種語氣或角度就好像在報導遙遠國度的戰爭似的,冷眼旁觀,也不做任何多餘的敘述,好像高雄縣大寮鄉潮寮國小是中國某一座小學的那種陌生。
這就是台灣第四權面對公害事件的態度嗎?當消費券發行,貓熊館開放後,潮寮事件的新聞就像完全沒發生過似的,攝影鏡頭完全不再去盼顧了;原本就屬微弱的批判聲音也更不受到重視;原本要反省或負責的官員也沒人去注意。
這一切會讓人感覺到不知所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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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電視「有話好說」節目對於潮寮事件的精闢討論:
潮寮毒氣引爆衝突:毒害50日,民怨高漲,政府還在踢皮球?
環保署的聲明中,已經指出連續毒氣事件的元兇,是榮工處所轄的廢棄物處理廠,為何沒人相信環保署的說法?從中央到地方,無論是環保署、高雄縣政府,以及管理大發工業區的經濟部工業局,在處理這次連續嚴重空氣污染事件中,犯了什麼錯誤?
目前各方的溝通協調中,發生的最大的困難是什麼?是溝通不易、沒有交集,還是誠信問題?即使法律上有公害糾紛處理機制的存在,但沒有找出元兇,又要如何處理糾紛?連是誰跟誰的糾紛都還無法釐清,該如何調處?
2.記者胡慕情部落格的兩篇關於潮寮的文章:
沒有人民,就沒有政府(上)
對外放話啟動公糾機制便能找到原凶的同時,環署也開始進行下一步動作。面對環保團體與記者提問,環署做為最高環保主管機關,是否要將潮寮事件當成改善的基準案例、進行更嚴格、類似二階環評的評估,把過去未通過環評就設立的工業區做總檢討、進行總量管制、建立退場機制─畢竟全台相同的工業區太多了。
但環署綜計處長葉俊宏與沈世宏皆口徑一致地說:二階環評只適用未開發的案件,且二階環評後所可能提出的要求,環署與地方協調時,幾乎都達到要求了,除了賠償金額與污水廠遷廠外;若居民想要這兩個要求實現,就得去找縣政府啟動「公糾機制」(像不像繞口令?);沈世宏昨天記者會完私下與記者再會面時,也直率坦承:總之,現在、以後、一切,都找高雄縣政府就對了,環署只是「協助」的角色,地方資源才夠多。
沒有人民,就沒有政府(下)
實際一點地談,不是不許工業區設立、不是不許開發,當然,產業能轉型更好;但當勞工權益被拿來當成開發的擋箭牌、而許多人也服膺這原則時,依然可以有其他積極保障環境與健康的作為。
我的意思是,環署可以拒絕對大發工業區進行嚴格的評估再進行總量管制,但當全台灣八十五個工業區鄰近居民都聯起要求,環署有餘地拒絕嗎?當新的開發要進駐時,能不能緩一點、想一下、深入了解開發後所帶來的問題,並要求更嚴格的管制標準─不要完全信任密室裡的委員、愛說話的民代,健康和性命,畢竟是自己的。
3.網友波特曼整理潮寮事件環保署行政執行上的怠惰與反顧,文後並建議申請國賠:
我看潮寮事件
環保署這場記者會反智的是,他們新聞稿中說其實這事件是多元污染,在一些鄰近的廠商中發現到一些空氣污染物,所以列入嫌疑廠商;他們又認為會嗆到造成潮寮師生不適的是4種類似殺蟲劑的成分,而這些成分可能來自2家清洗廢化學容器的廠商,所以也被納入嫌疑名單。也就是說,有查到汙染物數值的廠商,這些污染物並不是環署認定的會嗆人的;而環署猜測會嗆鼻的污染物質並沒有在空氣中查到。第二點反智的是,他們的記者會說是要向鄉民解釋污染元兇,但大寮鄉長與居民是在記者電話詢問時才知道有這場記者會...
...1月19日有話好說又籌劃潮寮專題「潮寮毒氣引爆衝突:毒害50日 民怨高漲 政府還在踢皮球?」,環保署又沒有應允上節目,而在當天又召開一次記者會,聽說署長親自參與撰寫新聞稿,並且親上火線站在鏡頭前說:「...在我們已經查到的對象裡面,這七家是關係非常密切,在我們已經有的公害糾紛的環保署的裁決案例裡面,它已經是一個很清楚明確的求償對象,將來就是舉證責任反轉,所謂舉證責任反轉就是,這七家必須證明自己絕對不是他的污染所引起的,否則他們都有分攤賠償金的責任。」
5.最後,附上部落客比利潘的文章,藉由網路上所得以查詢的資訊來推測潮寮毒氣事件發生之始末,雖然無法說百分百讓人信服,但是可以藉由此文章瞭解到相關的地理位置,對於此事件也有大略的概念:
潮寮空污事件之逆轉裁判/最有可能的凶手-污水廠!
其實嚴格說起來污水廠不是唯一的凶手,污水廠的污染物,還是從整個工業區流進來的。大發工業區本來就是全台灣最『骯髒』的工業區之一(大寮的空氣品質是最差的),而聯合污水處理廠,根本就等於這個工業區的化糞池,所有的工業廢水,有經過前處理的,沒經過前處理的,偷偷排放的,全部集中到這兒。有多少化學物質可能在流進污水處理廠後逸散到空氣中?其中,有許多是常規測量無法發現的物質(比方環保署曾經測到過量的六氯-1,3-丁二烯這種物質,必然是先存在某家工廠排放的有機溶劑中,在流進了污水廠之後,可能因為某種原因而短暫地大量地進入空氣中)。讓人想不通的是,這大化糞池竟然就蓋在兩所學校旁邊,這遲早要出事吧?
潮寮空污事件,一再發生,善良的村民忍無可忍官逼民反暴力抗爭,但環保署調查結果卻是找個快2公里外的『大發廢棄物處理廠』一些毛病來抵罪想要平息民怨,讓人想到馬政府的余文!







4 Comment:
正常的...台灣的新聞並不是因為關係到多少人而變成新聞, 純粹是取決於事件本身的"新聞價值"...所以當賞味期限過了之後, 就會被丟棄了...
嗯...對於這樣變態的媒體生態感到難過。
我們公眾媒體早已經失去該有的社會公器力量
現在只是一個商業組織~~所以不用期待太多
倒是對於潮寮的事件應該相對凸顯出我們的廢氣、水放流標準多麼落後
還停留在4、50年前的標準依據
如此的社會怎樣號稱自己是一個進步的國家呢?
我想,台灣這個「進步國家」的名號就像四十歲的男人(只剩一張嘴)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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